藥品包裝經歷了三個階段:
50-60年代:棕色瓶、草板紙盒、直頸安瓿是主要包裝,藥品包裝笨重,以實用為主。
60-80年代:受文革影響很大,60年代末到70年代末,藥品包裝上沒有注冊商標,是我國藥品包裝的陣痛期,藥品包裝發(fā)展完全停滯。
80年代至今:80年代初藥品注冊商標恢復,藥品包裝業(yè)開始健康發(fā)展,包裝材料鋁塑、紙塑、激光防偽等復合材料逐漸普及。
2004年4月29日我國頒布《藥品包裝用材料、容器管理辦法(暫行)》,將醫(yī)藥包裝材料產品分為Ⅰ、Ⅱ、Ⅲ三類:
Ⅰ類指直接接觸藥品且直接使用的藥品包裝用材料、容器;
Ⅱ類指直接接觸藥品,但便于清洗,在實際使用過程中,經清洗后需要并可以消毒滅菌的藥品包裝用材料、容器;
Ⅲ類指Ⅰ、Ⅱ類以外其它可能直接影響藥品質量的藥品包裝用材料、容器。
玻璃包裝材料:被廣泛的用于注射劑、粉針劑、生物藥品、血液制品、凍干劑、口服液等領域。玻璃具有良好的化學穩(wěn)定性,不受大氣影響、不被不同化學組成的固體或液體物質所分解,通過改變玻璃的化學組成就能夠調整玻璃的化學性質和耐輻射性質,而且玻璃具有透明、美觀、價格低廉、可回收等性質,不會造成環(huán)境問題。